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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項目: 13 價結合型肺炎鏈球菌疫苗(PCV13)
實施日期: 民國 103 年 1 月 1 日起公費施打
實施對象: 98 - 102 年出生,年滿 1 歲以上幼童
接種條件: 1. 從未接種過 PCV13(含已完成 PCV7、PCV10 接種劑次)者 2.曾接種 PCV13,但尚未完成應接種劑次者
攜帶證件: 兒童健康手冊、健保 IC 卡

肺炎鏈球菌疫苗  

 

疾病介紹:肺炎鏈球菌是重要且常見的細菌,有 90幾種血清型別,可引起嚴重的肺炎(如膿胸、肺部壞死⋯)、菌血症、敗血症、腦膜炎、腹膜炎等,甚或導致死亡。任何人都可能感染肺炎鏈球菌,而我國侵襲性肺炎鏈球菌感染症主要發生在 5 歲以下的幼童和 65 歲以上老人,其中幼兒又以 2 - 5 歲發生率最高,1 - 2 歲次之。


安全性及副作用:PCV13 是一種不活化疫苗,接種後少數人可能發生注射部位疼痛、紅腫的反應,一般於接種 2 天內恢復。發燒、倦怠等較嚴重副作用則極少發生。

疫苗效果:PCV13 含肺炎鏈球菌其中的 13種血清型,其保護效力與個人的免疫功能有關,根據臨床試驗顯示,結合型肺炎鏈球菌疫苗對疫苗所涵蓋的型別造成的侵襲性感染症的保護效率可達 90%以上。

接種原則
1. 從未接種過肺炎鏈球菌疫苗,於滿 1 - 2 歲接種二劑 PCV13,兩劑間隔至少 8 週。
2. 1 歲前曾依下列附表時程接種 PCV7、PCV10 或 PCV13:
(1) 完成 1 歲以前應接種劑次者,於滿 1 - 2 歲追加一劑 PCV13,與前一劑疫苗間隔至少 8 週。
(2) 沒有完成 1 歲以前應接種劑次者,於滿 1 - 2 歲接種二劑 PCV13,與前一劑疫苗間隔至少 8 週,兩劑 PCV13 間隔至少 8 週。
3. 於1 - 2 歲才接種 1 劑 PCV7、PCV10 或 PCV13者,應再接種一劑 PCV13,與前一劑間隔至少 8 週。
4. 未依前述第 1 - 3 項完成 PCV13 接種者,於滿 2 - 5 歲接種一劑 PCV13。

接種方式:PCV13 為不活化疫苗,採深部肌肉注射,可以和其他活性減毒或不活化疫苗(如幼童常規接種的日本腦炎、五合一、MMR、水痘疫苗或山地鄉等特定鄉鎮公費實施的 A 肝疫苗等)同時接種於不同部位或間隔任何時間接種。


接種禁忌與注意事項
1. 之前接種本疫苗或對疫苗之任何成分(包括白喉類毒素)曾發生嚴重過敏反應者。
2. 發燒或正罹患急性中重度疾病者,宜待病情穩定後再接種。
3. 出生未滿 6 週。
4. 其他經醫師評估不適合接種者。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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